
我们都知道
行人过马路时要做到
“一慢、二看、三通过”
车辆在通过路口时
同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若不注意观察路面情况
不按规定让行
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PART 01
案例一
7月6日8时许
一辆黑色小车行驶至
江北区江湾路与环城北路交叉口
在右转弯时
未遵守转弯让直行的通行规则
贸然驶入路口
在环城北路上直行的小车
因避让不及
与黑色小车发生碰撞

碰撞发生后
黑色小车失控继续向前冲撞
撞上路边护栏与交通指示牌
涉事两车、道路设施均遭到损坏
黑色小车驾驶人
因驾驶机动车时未确保安全
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PART 02
案例二
7月6日12时许
一辆白色小车
沿鄞州区中兴南路由北向南行驶
行至路口准备右转驶入永达路时
未仔细观察道路右侧直行车辆
径直转弯
与在非机动车道上
正常直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轻微受伤
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
白色小车驾驶人因
驾驶机动车右转时未按规定
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承担本起事故全部责任
PART 03
案例三
7月23日17时许
王某驾驶小车行驶至
海曙区鄞县大道与环镇东路路口时
在左转弯过程中
车辆临近斑马线时
非但没有减速观察
反而突然加速抢弯

与此同时
郑某驾驶电动自行车
由北向南从斑马线上骑行过来
王某避让不及
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导致郑某头部轻微伤,两车受损
王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
转弯未礼让直行非机动车
且行经斑马线未减速避让
是引发事故的根本原因
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让”出平安,“抢”出祸端
驾车行经路口时
转弯的机动车
要主动礼让正常通行的车辆、行人
同时
车辆行经斑马线时
务必提前减速、观察、礼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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